法制網鐘祥(湖北)2月19日電 見習記者劉志月 通訊員李京 因手頭拮据,又沒有正當職業,20歲出頭的田某買了把仿真手槍做起了“搶劫發財夢”,先後搶劫7次ARMANI。記者今日獲悉,經法院審理,談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,並處罰金5萬元。
  2013年6月初,田mSATA某騎電動車經過鐘祥市胡集鎮平堰村時,看到一男子上身赤裸,脖子上戴著金項鏈,田某心想此人一定有錢,待時機成熟把項鏈搶來。
  2013年6月7日深夜,田某剛從網吧出太平洋房屋來,一輛別克車從其身旁開過,恰好看到車內正是前幾天戴項鏈的男子。於是,田某尾隨至該男子王某的車庫,蒙面持仿真手槍威脅王某,搶走一條60餘克的黃金項鏈,王某隨即報警。
  2013年6月22日,公安系統傢俱機關在田某的出租屋內將其抓獲。
  鐘祥市檢察院案件承辦人介關鍵字紹,2011年,田某從市場上買來一把仿真手槍,雖然仿真槍不具備對人身的殺傷力,但對被害人起到了震懾作用。
  據瞭解,自2011年6月以來,田某先後在荊門市、鐘祥胡集鎮等地搶劫營業中的商務賓館、加油站便利店、路人7起,涉案價值3.8萬餘元。
  鐘祥市檢察院案件承辦人認為,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多次持仿真手槍劫取公私財物,構成搶劫罪,根據刑法263條之規定和相關的司法解釋,對於多次搶劫(3次以上)的,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;者死刑,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但田某歸案後主動供述公安機關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,法院以此作出以上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湖北鐘祥一男子蒙面持假槍搶劫獲刑1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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