羊城晚報訊 記者凌越,通訊員歐陽穎思、陳亮報道:兒子殘疾,家裡經濟陷入困難,老伴提議離婚分開戶口,就能以兒子的名義申請低保,並保證離婚後復婚。七旬老太信以為真,結果和老伴離婚後,低保有了,老伴卻反悔了。
  為討扶養費起訴老伴
  1982年,家住從化的劉某與王某登記結婚,1984年,年近半百的夫婦喜得一子。在養兒防老觀念盛行的農村,夫婦倆老來得子,可謂喜出望外,夫婦二人把希望都寄托在兒子身上。2009年,已長大成人的兒子在一起車禍中受傷導致三級傷殘,喪失了勞動力,且需長期服藥。
  王某每月拿著固定退休金,卻與妻子及兒子分開居住,也不承擔他們的生活費。這讓沒有任何經濟收入、又要照顧兒子的劉某十分痛苦。2010年2月,劉某向從化法院起訴王某,要求其支付扶養費。從化法院經審理最終判決王某每月支付900元扶養費給劉某至其終老。
  離婚後前夫拒絕踐諾
  2010年7月,王某向劉某提議,自己退休工資不高,如果能夠離婚分開戶口,以劉某及兒子的名義申請低保,政府每月可給一定的生活補助,這樣就可以減輕家庭負擔了。王某還一再承諾離婚後會繼續支付扶養費。
  出於與王某幾十年感情的信任,劉某最終與王某在民政局辦理了協議離婚。其後,劉某與兒子也順利申請到了低保補助。但是離婚後王某並沒有履行承諾,且因兩人夫妻關係已不存在,法院作出終止案件執行的裁定。
  再次起訴獲法院支持
  2011年11月,劉某就扶養費糾紛再次向從化法院起訴。最終,在執行人員的勸說下,王某主動交付500元扶養費,並承諾今後主動履行判決。
  法官表示,近年來,為規避政策限制,許多人在拆遷徵地、房屋買賣、申請低保時選擇“假離婚”,由此弄假成真。
  近兩年,從化法院受理了多起因“假離婚”引發的糾紛,部分當事人“既丟了西瓜也丟了芝麻”。從化法院法官告誡大家,離婚有風險,不要弄假成真,人財雙失。編輯: 王燕子  (原標題:為獲低保離婚假戲真做 從化七旬老太人財雙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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